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强效床单位消毒器及其消毒处理方法

决定号: 22105

决定日: 2014年02月08日

申请号: 98121917.9     展开

请求人: 上海民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吕伴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