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沙发靠背改进结构

决定号: 24675

决定日: 2014年12月22日

申请号: 201120192164.0     展开

请求人: 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宏婧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