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抽屉滑动装置的自闭合机构

决定号: 27272

决定日: 2015年10月12日

申请号: 200880103926.6     展开

请求人: 蒋洁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丹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兴鹏


一种实现对电话用户提供高级秘书服务的设备和方法

决定号: 26922

决定日: 2015年08月26日

申请号: 200410009830.7     展开

请求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马爽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锅盖上有旋翻手的连体式电压力锅

决定号: 26675

决定日: 2015年07月27日

申请号: 200710135616.X     展开

请求人: 广东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安装电子元件的装置和方法

决定号: 26696

决定日: 2015年07月26日

申请号: 200780015100.X     展开

请求人: 宏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余刚;李丙林


新型车用影音播放器

决定号: 26475

决定日: 2015年06月26日

申请号: 200310108143.6     展开

请求人: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文


提供与位置信息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的系统和方法

决定号: 26461

决定日: 2015年06月25日

申请号: 200910084756.8     展开

请求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玩具用组合棒

决定号: 26176

决定日: 2015年06月03日

申请号: 201320199209.6     展开

请求人: 徐龙锡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丹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双模双待机移动终端短消息和电话本列表的构建方法

决定号: 25709

决定日: 2015年04月01日

申请号: 200610152338.4     展开

请求人: 北京天宇郎通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龙洪;霍育栋


蜂窝通信系统中的副帧的改进使用

决定号: 25592

决定日: 2015年03月31日

申请号: 200880106878.6     展开

请求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波波


CCS制粒模块系统

决定号: 25516

决定日: 2015年03月19日

申请号: 201020172654.X     展开

请求人: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赵镇勇;付久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