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决定号: 35179

决定日: 2018年03月08日

申请号: 201430329167.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专利法第24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卫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苏培华


吊灯(羽毛)

决定号: 33656

决定日: 2017年10月19日

申请号: 201630526502.8     展开

请求人: 六安市奥安康工贸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赵红梅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铁卷柜门(欧式压型)

决定号: 18101

决定日: 2012年02月16日

申请号: 200930120808.3     展开

请求人: 长春大正办公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长春成铭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丁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