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娱乐用品拳击袋装置

决定号: 24083

决定日: 2014年09月24日

申请号: 200820059548.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麦幼优投资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杨安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