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烤面包器

决定号: 17999

决定日: 2012年02月01日

申请号: 200530120213.X     展开

请求人: 宁波永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卫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陈桂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