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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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治疗嘴歪眼斜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33809

决定日: 2017年11月03日

申请号: 201010562564.6     展开

请求人: 万凡平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易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孙海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治疗中风病的药物及其制备工艺

决定号: 33000

决定日: 2017年08月01日

申请号: 200610105114.8     展开

请求人: 晋研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易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孙海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西安中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