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偏振转换系统和利用偏振光对立体图像编码的投影系统

决定号: 25820

决定日: 2015年04月29日

申请号: 201320376780.0     展开

请求人: 斯特立体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春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严慎;支媛


步态训练康复机器人

决定号: 24665

决定日: 2014年12月19日

申请号: 200920061872.3     展开

请求人: 浩康股份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春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洪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