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个人信息认证系统

决定号: 25096

决定日: 2015年01月30日

申请号: 201220046912.9     展开

请求人: 河南和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