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同轴插接器

决定号: 16746

决定日: 2011年06月16日

申请号: 00814657.8     展开

请求人: 江苏安诺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王景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景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孙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