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容器盖

决定号: 35214

决定日: 2018年03月02日

申请号: 201520492787.8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天福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立成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吕秀丽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林丽明;张莹莹


一种自动开盖水壶装置

决定号: 35215

决定日: 2018年03月02日

申请号: 201420834742.X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天福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立成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吕秀丽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林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