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物流车组件

决定号: 30236

决定日: 2016年10月09日

申请号: 201220245425.5     展开

请求人: 李春成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华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欣创专利商标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斌


一种从含氢氰酸气体中回收氨的系统

决定号: 27274

决定日: 2015年09月17日

申请号: 201120111706.7     展开

请求人: 李春成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华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梳齿支承辊轮送皮装置

决定号: 26045

决定日: 2015年05月25日

申请号: 200720050218.3     展开

请求人: 广州市白云区汇龙机械制造加工厂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华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