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梯形轨枕和铁路轨道

决定号: 26817

决定日: 2015年08月14日

申请号: 95104533.4     展开

请求人: 张树堂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汪振中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