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自粘膜止回空气包装材料J型袋及其制造方法

决定号: 36314

决定日: 2018年06月14日

申请号: 200510028293.5     展开

请求人: 珠海艾贝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中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罗京;匡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