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组合式发光二极管连接座

决定号: 10642

决定日: 2007年09月25日

申请号: 200420016570.1     展开

请求人: 石家庄天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胡澎;苏艳肃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