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用于电磁炉具上的带电磁耦合线圈的烹调器具

决定号: 15438

决定日: 2010年10月25日

申请号: 01114752.0     展开

请求人: 漳州万利达光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戴雨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