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冲牙器

决定号: 31556

决定日: 2017年02月28日

申请号: 201310001270.X     展开

请求人: 深圳瑞圣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市德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丁敬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