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卫生瓶嘴

决定号: 17873

决定日: 2011年12月27日

申请号: 200320113951.7     展开

请求人: 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卢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颜勇


自动撒粉机

决定号: 14995

决定日: 2010年06月02日

申请号: 200420085919.7     展开

请求人: 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卢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兰州振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真;任玛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