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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
申请日
一种车用电热水杯的加热装置
决定号: 18635
决定日: 2012年05月03日
申请号: 201020224255.3 展开
请求人: 佛山市顺德区欧之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佛山市名诚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卢志文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