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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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上电复位和欠压锁定方案的系统与方法

决定号: 21689

决定日: 2013年11月25日

申请号: 200610024670.2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芯联半导体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剑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