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码分多址(CDMA)通信系统的自动功率控制系统

决定号: 20804

决定日: 2013年06月07日

申请号: 96195906.1     展开

请求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国平;王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