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首饰注蜡机的全自动灌注机机械夹手

决定号: 33367

决定日: 2017年09月13日

申请号: 201320392821.5     展开

请求人: 广州市番禺区番华行金属加工机械经营部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罗伟添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华创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夏屏


全自动晶片式注蜡机

决定号: 33257

决定日: 2017年08月22日

申请号: 201320810565.7     展开

请求人: 广州市番禺区番华行金属加工机械经营部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罗伟添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华创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夏屏


板到板连接器

决定号: 32278

决定日: 2017年05月16日

申请号: 201210298338.0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亚奇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罗伟添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立国


母头连接器

决定号: 31346

决定日: 2017年01月23日

申请号: 201220415409.6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亚奇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罗伟添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