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光学变化元件

决定号: 36593

决定日: 2018年07月05日

申请号: 03814238.4     展开

请求人: 北京盛世龙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赵彦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钱亚卓;杜文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