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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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车辆反盗窃反劫持图象自动传输记录装置

决定号: 20942

决定日: 2013年06月24日

申请号: 97120255.9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慧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郭燕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