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复合片体的制造装置

决定号: 31339

决定日: 2017年01月25日

申请号: 201320685549.X     展开

请求人: 黄山富田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新宇;张会华


物品的制造装置及其制造方法

决定号: 31238

决定日: 2017年01月15日

申请号: 200310103112.1     展开

请求人: 黄山富田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龙淳


一次性穿着物品的制造装置

决定号: 31241

决定日: 2017年01月11日

申请号: 201320617874.2     展开

请求人: 黄山富田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新宇;张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