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小型断路器

决定号: 32508

决定日: 2017年06月05日

申请号: 201320707903.4     展开

请求人: 韩双宏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雷绍宁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万秀娟


一种工业缝纫机专用布边传感器

决定号: 22915

决定日: 2014年05月23日

申请号: 200820157426.8     展开

请求人: 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雷绍宁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林建军;朱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