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低压交流控制回路中防晃电辅助电源及供电方法

决定号: 36710

决定日: 2018年07月23日

申请号: 201110009887.7     展开

请求人: 西安鹿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雷电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西安吉盛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鲍燕平


膨胀胶自爆袋

决定号: 36722

决定日: 2018年07月23日

申请号: 200710098325.8     展开

请求人: 山西安明宏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曾学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

决定号: 36696

决定日: 2018年07月20日

申请号: 201310491586.1     展开

请求人: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杨璞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芳;马爽


一种车载加热器电机支撑固定座

决定号: 36706

决定日: 2018年07月19日

申请号: 201420863711.7     展开

请求人: 桓台德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马俊荣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裕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瑞


一种可拆卸式鸡蛋椅

决定号: 36707

决定日: 2018年07月16日

申请号: 201620544049.8     展开

请求人: 江振川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橙知果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李品


一种输入法词库的升级方法和装置

决定号: 36688

决定日: 2018年07月13日

申请号: 201110028516.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祝亚男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鸿德海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倪志华


一种卷边装置

决定号: 36560

决定日: 2018年07月13日

申请号: 201510108899.3     展开

请求人: 广东阿诗丹顿电气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手机计步器

决定号: 36621

决定日: 2018年07月09日

申请号: 201620056618.4     展开

请求人: 张杰材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5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4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冷奇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丹


一种挤压平板拖把清洁工具

决定号: 36585

决定日: 2018年07月09日

申请号: 201620870001.6     展开

请求人: 王远兵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周美华;王素远


具有人机工程成像功能的移动终端和方法

决定号: 36594

决定日: 2018年07月09日

申请号: 200480042119.X     展开

请求人: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款;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芳;马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