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桁架式桥梁检修车的防倾翻机构及系统

决定号: 155679

决定日: 2018年07月02日

申请号: 201510023994.3     展开

请求人: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徐工随车起重机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智桥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洪余节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