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带螺旋形加强环的螺旋钢管自动化生产设备

决定号: 106508

决定日: 2016年03月07日

申请号: 201410477682.5     展开

请求人: 南京联众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