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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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肿瘤靶向性肿瘤坏死因子相关凋亡配体变体及其应用

决定号: 116649

决定日: 2016年11月25日

申请号: 201110187700.2     展开

请求人: 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小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