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ew
本次检索命中结果1条(可浏览前10000条数据)
决定日
申请日
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药酒
决定号: 51790
决定日: 2013年03月18日
申请号: 200710078020.0 展开
请求人: 苏华艳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于俊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