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显示器及其显示方法

决定号: 117656

决定日: 2016年12月19日

申请号: 201210307804.7     展开

请求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冯志云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提供来电者信息的方法、系统与装置

决定号: 108423

决定日: 2016年04月18日

申请号: 200910253141.3     展开

请求人: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冯志云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