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注射用紫杉醇纳米晶体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34133

决定日: 2017年11月06日

申请号: 201410059118.1     展开

请求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5条第1款(3)项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海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