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中药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痤疮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128977

决定日: 2017年08月16日

申请号: 201510066735.9     展开

请求人: 湖南中医药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卢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