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可熔融加工的聚乙烯醇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92669

决定日: 2015年07月02日

申请号: 201210032307.0     展开

请求人: 中山大学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周端仪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