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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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结构强度高的无缝线羽绒面料及其生产工艺

决定号: 143091

决定日: 2018年04月10日

申请号: 201610212957.1     展开

请求人: 赵德新;泉州振兴纺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廖仲禧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无机械卷曲PTT/PET并列复合弹性短纤维的生产方法

决定号: 139688

决定日: 2018年02月09日

申请号: 201510062799.1     展开

请求人: 福建省海兴凯晟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廖仲禧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