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确定和/或监控至少一个预定填充液位的装置

决定号: 126093

决定日: 2017年07月05日

申请号: 201180040379.3     展开

请求人: 恩德莱斯和豪瑟尔两合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戚传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电机的定子和电机

决定号: 125386

决定日: 2017年06月21日

申请号: 201180050343.3     展开

请求人: 拉普兰塔理工大学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戚传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电极组件、以及电池单元和包括其的装置

决定号: 123422

决定日: 2017年05月02日

申请号: 201380001747.2     展开

请求人: LG化学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戚传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具有垂直结构的发光二极管

决定号: 120196

决定日: 2017年03月02日

申请号: 201310055713.3     展开

请求人: LG电子株式会社;LG伊诺特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戚传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移动终端以及其中的3D图像控制方法

决定号: 119789

决定日: 2017年02月20日

申请号: 201110040318.9     展开

请求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戚传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