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导光条式的LED日光灯

决定号: 131511

决定日: 2017年09月29日

申请号: 201210271108.5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元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凌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粪便污水处理沼气池

决定号: 128911

决定日: 2017年08月09日

申请号: 201410244008.2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国寿种猪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凌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