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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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毛发化妆品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决定号: 115790

决定日: 2016年11月01日

申请号: 201080066871.3     展开

请求人: 朋友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胡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酒用米曲生产方法

决定号: 76438

决定日: 2014年10月22日

申请号: 201110101216.3     展开

请求人: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杜林雪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生产高和超高分子量及宽分子量乙烯聚合物用催化剂载体及负载型金属茂催化剂制法及产品

决定号: 74362

决定日: 2014年09月28日

申请号: 200810149049.8     展开

请求人: 布拉斯科姆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胡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