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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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投影光学系统、曝光装置及曝光方法

决定号: 26658

决定日: 2015年07月15日

申请号: 200480012069.0     展开

请求人: 卡尔蔡司SMT股份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宋鹤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秦玉公;薛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