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制造纯形式的芳族羧酸的方法和设备

决定号: 18687

决定日: 2012年05月24日

申请号: 200680009271.7     展开

请求人: 因温斯特技术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柳春琦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海川;樊卫民


一种音乐节奏同步按摩装置

决定号: 18334

决定日: 2012年03月22日

申请号: 200720052271.7     展开

请求人: 曹光洋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成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