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散热风扇

决定号: 36380

决定日: 2018年06月20日

申请号: 201620750058.2     展开

请求人: 武汉攀升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东莞市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曾毓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陈正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