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使用内含子的核醣核酸技术于新颖化妆品的设计与产品

决定号: 85738

决定日: 2015年03月27日

申请号: 200810173041.5     展开

请求人: 美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徐小琴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