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磁力开关装置

决定号: 32234

决定日: 2017年05月08日

申请号: 201520340369.7     展开

请求人: 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闫小刚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杨波;蔡光仟


一种二维码与标识的合成系统及方法

决定号: 30662

决定日: 2016年11月28日

申请号: 200610078994.4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祝亚男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严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