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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口铸铁中元素含量的检测方法

决定号: 115454

决定日: 2016年10月26日

申请号: 201210592491.4     展开

请求人: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春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非对称金属滤芯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10188

决定日: 2016年05月26日

申请号: 201110456290.7     展开

请求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春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