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基于无线手持设备的配方煎药智能管理系统

决定号: 35293

决定日: 2018年03月15日

申请号: 201520114216.0     展开

请求人: 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明霞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