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自动焊接装置

决定号: 151058

决定日: 2018年05月08日

申请号: 201280062813.2     展开

请求人: 斗山重工业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便携终端机的保护罩及其制造方法

决定号: 142681

决定日: 2018年03月26日

申请号: 201480008235.3     展开

请求人: 阿莫绿色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内置升降式自动麻将机桌的多功能床

决定号: 138921

决定日: 2018年01月26日

申请号: 201510177869.8     展开

请求人: 赵治国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湿度传感器

决定号: 34608

决定日: 2018年01月12日

申请号: 201630311269.1     展开

请求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朱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华知专利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陆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