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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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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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保护和修复胃黏膜功能的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决定号: 130610

决定日: 2017年09月18日

申请号: 201210581111.7     展开

请求人: 北京富华安德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韩登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疫苗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决定号: 125147

决定日: 2017年06月16日

申请号: 201310076689.1     展开

请求人: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韩登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酸味得到抑制的发酵乳及其制作方法

决定号: 119876

决定日: 2017年02月15日

申请号: 201180055447.3     展开

请求人: 株式会社明治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韩登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