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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
申请日
在通过通信链路供电的系统中提供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
决定号: 99816
决定日: 2015年10月21日
申请号: 201110381824.4 展开
请求人: 凌特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维绮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