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双金属复合一体式制动鼓

决定号: 31925

决定日: 2017年04月01日

申请号: 201120151932.8     展开

请求人: 邵一泓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名华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玉枢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太原同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金锁;马俊平